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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公理

選擇公理   xuǎn zé gōng lǐ

集合論公理系統(tǒng)中的一條公理。即任一由非空集合組成的簇F,都有一個函數(shù)f,使得對于每一SF,f(S)∈S。19世紀(jì)在數(shù)學(xué)的論證中就用到它的一些雛型和等價命題。1904年策梅羅在證明良序秅恚懇患隙際強(qiáng)閃夾蚧模┦庇玫攪慫⒀細(xì)竦爻率雋慫?,故也称“矄J仿薰懟?。人们已经栽燏数、拓扑、数学分析、图论等写夃数学窊雌中发现翍Z撓τ謾⑼坡酆偷燃勖?,但又哆\惱沸蘊岢雋誦磯嗷騁珊駝邸?938年哥德爾證明了選擇公理相對于ZF是協(xié)調(diào)的(參見“公理集合論”),1963年科恩(Paul Joseph Cohen, 1934—)證明了它相對于ZF是獨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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