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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塔古 méng tǎ gǔ
美國哲學家。哈佛大學哲學博士。長期在哥倫比亞大學任教。初為新實在論的主要代表之一。1910年和培里、霍爾特等共同發(fā)表《六個實在論者的綱領和第一篇宣言》。認為認識的對象及其本質或共相是不依賴于認識的主體而獨立存在的,事物的本質或共相是可以被直接認識的。后試圖綜合新實在論與人格主義。30年代歸附于“宗教實在論”。晚年轉持托馬斯主義觀點。著作還有《偉大的哲學遠見》、《幸免于死的可能性》、《唯名論的錯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