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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道

十五道   

貞觀元年(公元627年),依山川形便分全國為*十道。開元二十一年(733年),分關(guān)內(nèi)道置京畿道,分河南道置都畿道,分山南道為山南東、山南西二道,分江南道為江南東、江南西和黔中三道,合原有河東河北、隴右淮南、劍南、嶺南共為十五道。各道置采訪處置使,并有固定治所。乾元元年(758年)廢除。此后“十道”、“十五道”即變?yōu)榈乩韰^(qū)劃名,一直沿用到五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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