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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路

十五路   

宋初為加強中央集權,廢除節(jié)度使統(tǒng)轄支郡制度,分境內為若干路,設監(jiān)司,掌管一路財政、刑獄,并督察地方官吏。其初分并增省未有定制,至道三年(公元997年)始定為京東京西、河北河東、陜西、淮南、江南、荊湖南、荊湖北、兩浙、福建西川、峽(即峽西、廣南東、廣南西十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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