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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段式

三段式   


指發(fā)展的三分法、三段性。古希臘普羅克洛首先提出。他認為萬物的發(fā)展都可分為停留、前進、回復三個階段。德國康德、費希特、謝林在建構自己的哲學體系時都使用正反合三段式。黑格爾認為一切發(fā)展過程都可分為三個有機聯(lián)系著的階段:(1)發(fā)展的起點,原始的同一(潛藏著它的對立面),即“正題”;(2)對立面的顯現(xiàn)或分化,即“反題”;(3)“正反”二者的統(tǒng)一,即“合題”。正題為反題所否定,反題又為合題所否定。但合題不是簡單的否定,而是否定之否定或揚棄。合題把正反兩個階段的某些特點或積極因素在新的或更高的基礎上統(tǒng)一起來。黑格爾把三段式硬套在一切上面,來論證他的客觀唯心主義,并認為發(fā)展有一頂點,即“無反之合”,到此辯證過程就停止不前,一切都達到了調(diào)和。他宣稱“無反之合”即絕對觀念,亦即絕對精神。但也猜測到否定之否定或揚棄是一切從低級到高級的螺旋形上升過程的普遍規(guī)律,這是他哲學中的一個合理因素。
音樂術語。樂曲基本形式之一。第一段與第三段相同或基本相同,第二段則具有對比性質(zhì),如冼星海《黃水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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