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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意識

自我意識   


馬克思以前的西方哲學中,指人的意識對意識活動本身的認識。康德認為有一種叫做“先驗的自我意識”的認識能力,它可以對感性與知性的材料起一種統一的作用。黑格爾認為“自我意識”是人的意識發(fā)展的一個階段。他宣稱人的意識首先以他物為認識對象,這就是狹義的“意識”的階段,這時還不能認識到事物的本質;只有從認識他物進到認識“意識自身”,才可以認識到事物的本質,這就是“自我意識”的階段。黑格爾的“自我意識”過程乃是精神自我矛盾、自我發(fā)展、自我實現的過程。青年黑格爾派的布魯諾·鮑威爾抓住黑格爾的“自我意識”這個概念,提出自我意識是最強大的歷史創(chuàng)造力的唯心史觀,受到馬克思恩格斯的批判。
主體的自我認識。是對自己的認識和對自己的態(tài)度的統一。如自我感覺、自我評價等。幼兒在認識世界的過程中,在本體感受作用的基礎上逐漸學會把自己身體同外界區(qū)分開來,并通過認識他人來認識自己,形成自我認識。他人對自己的評價在自我意識中起重要的作用,往往成為自我評價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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