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倫茲力 luò lún zī lì
運動電荷在電磁場中所受的力。由荷蘭物理學(xué)家*洛倫茲首先在電子論中作為基本假設(shè)而引入。這力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電場對運動電荷的作用力,它等于電荷的電量和電場強(qiáng)度的乘積,對于正電荷,作用力的方向順著電場;另一部分是磁場對運動電荷的作用力,它和電荷的電量、磁感應(yīng)強(qiáng)度、電荷運動速度及后兩者間夾角的正弦成正比,方向由左手定則確定。有時也把磁場部分的力稱為“洛倫茲力”。電場的作用力與速度無關(guān),而磁場的作用力與速度有關(guān)。由于磁場的作用力的方向總與帶電粒子速度方向垂直,所以此力永遠(yuǎn)不對運動電荷作功,它只改變運動電荷的方向而不改變其速率和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