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發(fā) gào fā
指由被害人或犯罪人以外的人向偵察機關報告某人的犯罪行為
詳細解釋
1. 告別出發(fā)。
《太平廣記》卷二百引《抒情詩·李蔚》:“﹝ 李蔚 ﹞有布素之交 孫處士 ,不遠千里,逕來修謁。 蔚 浹月留連。一日告發(fā), 李 敦舊分,游 河 祖送。”
2. 向官府檢舉揭發(fā)。
宋 歐陽修 《再論按察官吏狀》:“國家之法,除贓吏因民告發(fā)者乃行之,其他不材之人……皆明知而不問?!?元 關漢卿 《竇娥冤》第二折:“小子太醫(yī)出身,也不知道醫(yī)死多人,何嘗怕人告發(fā)?”《警世通言·金明池吳清逢愛愛》:“萬一被這老子告發(fā)時,畢竟於我不利?!薄镀缴嚼溲唷返谄呋兀骸八m得罪於你,卻無人告發(fā),我怎好平白去拿他?” 巴金 《利娜》:“不久就有人告發(fā)了我們,我和 薇娜 被捕了?!?
近反義詞
近義詞 | 告密 密告 舉報 揭發(fā) |
反義詞 | 包庇 |
國語辭典
注音 ㄍㄠˋ ㄈㄚ 拼音 gào fā相似詞: 告密
檢舉揭發(fā)。
? 元.蕭德祥《殺狗勸夫.第三折》:「若是被告發(fā)、被擒拏,怕不要償命?!?/span>
參見:告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