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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受理    shòu lǐ

1. 接受辦理;接受處理

2. 法院接受案件,進(jìn)行審理

詳細(xì)解釋

接受訴狀,進(jìn)行審理。

宋 蘇轍 《論冬溫?zé)o冰札子》:“ 秀州 倚郭 嘉興縣 人訴災(zāi),州縣昏虐,不時(shí)受理,臨以鞭撲,使民相驚,自相蹈藉,死者四十餘人?!薄对湔隆舨课濉っ裉铩罚骸八诠偎荆环挚煞?,輒便受理?!?徐遲 《牡丹》三:“老爺大怒,提起訴訟。法院受理,發(fā)出傳票。”

近反義詞

反義詞 駁回

國(guó)語辭典

注音 ㄕㄡˋ ㄌㄧˇ  拼音 shòu lǐ
相反詞: 駁回
法律上指訴訟時(shí)法院認(rèn)為有可訴的理由而接受處理。

掃描版:「受理」在《漢語大詞典》第2629頁 第2卷 885


掃描版:「受理」在《現(xiàn)代漢語詞典》第12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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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開頭的詞語:

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