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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民

部落民   bù là mín

日本中世紀“賤民”的后裔。原被加以“穢多”、“非人”等辱稱,明治維新后改稱“新平民”或簡稱“平民”?,F(xiàn)泛稱“部落民”,意指“特殊部落”的“公民”,居社會最低階層。約200萬人(1975年),分布全國各地,多集中居住在近畿、四國等地方。在城市從事屠宰、制革、竹木手工藝以及街道清掃、土木建筑、搬運等所謂“賤業(yè)”;在農村則務農、捕魚。歷史上備受壓迫和歧視,曾進行長期斗爭。1918年積極參加“米騷動”。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掀起群眾性部落解放運動,并成立“部落解放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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