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頭
市名。在河北省滄州市南部、南運河和滏陽河之間。京滬鐵路經(jīng)過境內(nèi)。明清為泊頭鎮(zhèn),屬交河縣。1946年設市,1948年降鎮(zhèn),1949年升為縣級鎮(zhèn)。1953年復設市,1958年曾撤銷,1982年又設市。1983年交河縣并入。人口53.3萬(城鎮(zhèn)9.6萬,1996年)。有鑄造、機械、化學、建材、紡織等工業(yè),以產(chǎn)火柴著名。農(nóng)產(chǎn)有小麥、玉米、高粱、谷子,并產(chǎn)鴨梨、小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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