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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律
晉代法律的總稱。主要法典為《泰始律》,由武帝命賈充、鄭沖等參照漢、魏法律制定,于泰始四年(公元268年)頒行,共二十篇六百二十條。兼重禮律,并由張斐、杜預(yù)為之作注,是魏晉南北朝時(shí)期唯一頒行全國的法典,為南朝宋、齊、梁三代承用。與律同時(shí)頒行的有《晉令》四十卷。另還有故事、式等。均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