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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

十誡    shí jiè
也稱“十條誡命”。猶太教誡條。據(jù)《圣經(jīng)》“出埃及記”載,由耶和華親授,并命摩西頒布施行。內(nèi)容是:除了耶和華不許拜別神;不許制造和敬拜偶像;不許妄稱耶和華名;須守安息日為圣日;須孝敬父母;不許殺人;不許奸淫;不許偷盜;不許作假見證陷害人;不許貪戀他人財物。猶太教以此為最高律法,基督教亦奉為誡律。

國語辭典

注音 ㄕˊ ㄐㄧㄝˋ  拼音 shí jiè
猶太教、基督教的十種戒約。相傳為上帝在西奈山上親自授予摩西,作為同以色列人訂立的約法。包括崇拜唯一上帝而不可拜別神、不可製造和敬拜偶像、不可妄稱上帝名字、須守安息日為聖日、須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別人妻子財物等。
參見:十誡

掃描版:「十誡」在《漢語大詞典》第828頁 第1卷 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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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開頭的詞語:

十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