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wù)論 yì wù lùn
一譯“道義學”。舊譯“本務(wù)論”。西方倫理學中的一種學說。主張絕對按照某種正當性去行動或履行某種既定的道德原則,而不管行為的目的和效果如何;把是否為了履行義務(wù)作為善惡評價的唯一根據(jù)。主要代表為康德和英國羅斯(William David Ross, 1877—1971)等。康德認為,人按道德律令去行動,完全出于一種義務(wù)的需要,而不是為了追求某種目的和實際的效果。羅斯持義務(wù)論的直覺主義觀點,認為善就在于完成義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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