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款權 tè bié tí kuǎn quán
亦稱“紙黃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1969年建立的一種記帳單位。是該組織原有的會員國提款權以外的一種補充,故稱。它是根據成員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攤付的基金份額按比例分配的。這種單位,只能用于政府之間的結算,可與黃金、美元一起,作為國際儲備,也可向其他會員國換取可以自由兌換的外幣,支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但不能直接用于貿易或非貿易支付。原與美元等值,含金量為0.888 671克。隨著美元的不斷貶值,1974年7月1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宣布,特別提款權與黃金脫鉤,改用十六種貨幣的加權平均數定值,其中美元占的比重為33%。1981年1月1日起,特別提款權又改用美元、聯(lián)邦德國馬克、英鎊、法國穏珊腿趙任逯只醣業(yè)募尤ㄆ驕ㄖ擔渲忻澇?2%,馬克占19%,英鎊、法國穏傘⑷趙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