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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

秦檜   
秦檜(1090-1155) : 南宋投降派大臣。字會(huì)之,江寧(今江蘇南京)人。進(jìn)士出身。1127年被俘到北方,成為金太宗弟撻懶的親信。后隨金軍至楚州(今江蘇淮安),被放回南方。他深得高宗寵信,任宰相,前后執(zhí)政十九年。主張投降,收韓世忠、岳飛、張俊三大將兵權(quán),以“莫須有”罪名殺害岳飛父子。主持訂立“紹興和議”,向金稱臣納貢,放棄抗金斗爭(zhēng)。為后人所唾罵。

國語辭典

注音 ㄑㄧㄣˊ ㄎㄨㄞˋ  拼音 qín kuài
人名。(?~西元1155)字會(huì)之,宋江寧人。性陰險(xiǎn),晚年殘忍尤甚。高宗時(shí)為相,挾金人以自重,力持和議,阻止恢復(fù),誣殺岳飛等,一時(shí)忠臣良將殆盡,和議乃成。卒諡忠獻(xiàn),寧宗改諡繆醜。
參見:秦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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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開頭的詞語:

秦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