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zhòng cái
公認的第三者在爭端兩方間進行裁定公斷
詳細解釋
雙方爭執(zhí)不決時,由第三者居中調解,也叫公斷。
李大釗 《新紀元》:“雖然也曾組織過什么平和會議,什么仲裁裁判,但在那里邊,仍舊去規(guī)定殺人滅國的事情?!?劉少奇 《關于白區(qū)職工運動的提綱》:“在原則上我們當然反對國民黨的強迫仲裁,但是,為著爭取群眾斗爭的勝利,對于國民黨的‘調解’與‘仲裁’,在事實上我們不應該完全拒絕?!?范文瀾 《中國近代史》第三章第一節(jié):“《巴黎和約》之后, 拿破侖三世 成為當時 歐洲 最高的‘仲裁者’?!?
近反義詞
近義詞 | 評斷 評議 |
國語辭典
注音 ㄓㄨㄥˋ ㄘㄞˊ 拼音 zhòng cái相似詞: 評斷、評議
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時,將爭執(zhí)事項交與第三者或法院進行評斷裁決,稱為「仲裁」。
? 如:「國際仲裁」、「法院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