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之分 tiān rén zhī fèn
強調(diào)“天道”與“人道”或“自然”與“人為”的不同和區(qū)別的觀點。戰(zhàn)國荀子《天論》首先明確提出:“明于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闭J為自然界有自己的運行規(guī)律,不會因為人而存亡,與人類社會的貧病災禍沒有必然的聯(lián)系,不能主宰人的命運。并強調(diào)人能認識和利用自然,“制天命而用之”。唐劉禹錫指出:“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span id="559eyom" class="xkh">(《天論》)強調(diào):“天之道在生植”,“人之道在法制”(同上),認識到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發(fā)展有不同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