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寧夏通志
(1941年10月1日)第一條 本銀行以調劑本省金融,發(fā)展生產事業(yè)為宗旨,依照現行銀行法令及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guī)定組織之,定名為寧夏銀行,呈請財政部注冊經濟部登記。第二條 本銀行設總行于寧夏省會,并得經董事會之決議,呈請 ......(本文共 2152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