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中國兵器科學研究院研究生工作
第十二條 高等學校應當明確具體部門,負責受理社會組織、個人對本校教學科研人員、管理人員及學生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 有條件的,可以設立專門崗位或者指定專人,負責學術誠信和不端行為舉報相關事宜的咨詢、受理、調查等工 ......(本文共 1253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