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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間關(guān)于保護在海上工作的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協(xié)議。國際勞工組織于1921年10月25日在日內(nèi)瓦舉行的第3屆大會上通過。1922年11月20日生效。共14條。主要內(nèi)容是:凡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受雇用或工作在船上充任扒炭工或生火工 ...... (本文共 289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