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當局于1968年1月27日公布實施。全文16條。主要內(nèi)容是:臺灣的“國民教育”分為兩個階段,前6年為國民小學,后3年為國民中學,稱為“國民教育九年一貫制”。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劃分學區(qū),設置中學。國民小學當年畢業(yè)生由主管教 (本文共 222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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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當局于1968年1月27日公布實施。全文16條。主要內(nèi)容是:臺灣的“國民教育”分為兩個階段,前6年為國民小學,后3年為國民中學,稱為“國民教育九年一貫制”。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劃分學區(qū),設置中學。國民小學當年畢業(yè)生由主管教 (本文共 222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