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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病歷書寫規(guī)范與管理制度
政策法規(guī)

        1.病歷記錄應用鋼筆或簽字筆書寫,力求通順、完整、簡練、準確,字跡清楚、整潔,不得涂改、倒填、剪貼。醫(yī)師應簽全名。2.病歷一律用中文書寫,無正式譯名的病名及藥名等例外。診斷、手術應按照疾病和手術分類名稱填寫。3.對新    (共 1076 字)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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