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谷物、糧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餅點心

所屬欄目:海關進出口稅則

注釋:一、本章不包括:(一)按重量計含香腸、肉、食用雜碎、動物血、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及其混合物超過20%的食品(第十六章),但稅目19.02的包餡食品除外;(二)用糧食粉或淀粉制的專作動物飼料用的餅干及其 ......(本文共 4677 字 )     [閱讀本文] >>


推薦內容


科普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