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殘疾人服務熱線政策法規(guī)
二、《指導意見》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身體狀況的要求與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不同的是:1. 進一步放寬對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錄取要求。除患有傳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臟病、高血壓等無法完成學業(yè) ......(本文共 894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