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三年

所屬欄目:《清實(shí)錄》中銅業(yè)銅政

七月丙戌 工部議覆: “管理錢法刑部左侍郎佛倫疏言, 寶源局每年鼓鑄, 用銅六十五萬八千一百斤零, 以五萬斤銅為一卯, 每月鼓鑄二卯。此六十五萬余斤之銅, 止可鼓鑄六個(gè)月有余, 其五個(gè)余月, 匠役無事, 各歸鄉(xiāng)村。伊等俱賴手藝 ......(本文共 814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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