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蒙藏委員會的成立

所屬欄目:邊疆和少數(shù)民族

1928年3月21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通過《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組織法》,翌年(1929)2月17日經(jīng)國民政府公布。[1]《組織法》規(guī)定蒙藏會職掌,包括審議蒙、藏行政事務與計劃各項興革。初采常務委員制,設委員7或9人,由國民政府任命。下設 ......(本文共 1697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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