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jié) 案件利益值之確定

所屬欄目:澳門民事訴訟

第二百四十七條 案件利益值之設定一、對每一案件須設定一定利益值,其以在澳門具法定流通力之貨幣表示,并代表有關請求之直接經(jīng)濟利益。二、須以案件利益值為根據(jù),確定普通訴訟程序所采用之形式,以及有關案件與法院之法定 ......(本文共 2477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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