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皮爾斯符號學
根據第一種分類,符號可以被稱為“質符”(qualisign)、“單符”(sinsign)與“型符”(legisign)。質符是作為符號的一種品質(quality)。除非它被具體化(embodied),否則它不能實際地充當一個符號。然而,質符的實體化與它可以作為符號這一特性 ...... (本文共 1274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