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石黨運動 tóu shí dǎng yùn dòng
亦稱“福隆德運動”。1648—1653年法國反抗專制制度的兩次政治運動。福隆德(fronde)是一種投石器,在巴黎禁止使用,違者受罰;因此“福隆德”一詞便轉(zhuǎn)而具有破壞秩序、反對當(dāng)局的意思。(1)“法院福隆德”運動:1648年,巴黎高等法院提出監(jiān)督政府財政、取消派到各省的巡按使等要求,被拒絕。巴黎市民起義,迫使王室出逃。后政府軍圍攻巴黎。1649年法院投降,運動告終。(2)“親王福隆德”運動:1650年,以孔代親王(Louis Ⅱ, 4th prince de Cond, 1621—1686)為首的貴族,依靠西班牙軍隊與政府軍相抗衡。后多數(shù)首領(lǐng)在高官厚祿引誘下叛變,1653年被平息。此后法國封建專制制度更加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