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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格達條約 bā gé dá tiáo yuē
全稱《伊拉克和土耳其間互助合作公約》。伊拉克同土耳其于1955年2月24日在伊拉克巴格達簽訂。英國、巴基斯坦和伊朗分別于同年4月、9月和11月先后加入。從1955年11月起,美國以“觀察員”身份參加條約組織。主要內(nèi)容:締約國為了“安全和防御應(yīng)進行合作”;阿拉伯國家聯(lián)盟的任何盟員國或“積極關(guān)心本地區(qū)的安全和和平”的國家可加入本公約。參見“中央條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