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寧論述黨的文字宣傳工作的重要文獻(xiàn)。寫于1905年11月,發(fā)表于同年11月13日《新生活報(bào)》第12號(hào)。原以《黨的組織和黨的文學(xué)》為題,編入《列寧全集》中文版第10卷,新譯文據(jù)《紅旗》1982年第22期。文章提出了黨的出版物的原則,社會(huì) (本文共 599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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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寧論述黨的文字宣傳工作的重要文獻(xiàn)。寫于1905年11月,發(fā)表于同年11月13日《新生活報(bào)》第12號(hào)。原以《黨的組織和黨的文學(xué)》為題,編入《列寧全集》中文版第10卷,新譯文據(jù)《紅旗》1982年第22期。文章提出了黨的出版物的原則,社會(huì) (本文共 599 字 ) [閱讀本文] >>